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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西山综合整治区域不再新建洗煤厂

时间:2010-04-21 08:30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  

    西山综合整治区域内将不再新建煤炭洗选项目,必须实现洗水闭路循环不外排,配置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。昨日,太原市环保局组织编制的《太原市煤炭洗选行业环境保护技术要求》(以下简称要求),经过认真讨论和修改后,印发到太原市区县环保局,这也意味着今后太原市对洗煤行业的要求会更高。
 “煤炭洗选行业环境保护技术要求,在原来要求的基础上,新增了一批禁建区及技术要求,可以说这一技术要求的完成,对太原市洗煤行业的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更完善的要求。”太原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说。
西山整治区域划入禁建区
 根据要求,这次提出的技术要求适用范围包括,太原市区域内所有煤炭洗选行业的现有、新建、改扩建项目。
    在禁止新建煤炭洗选区域内,《要求》规定,除以前不允许建的自然保护区、汾河太原市段两侧、居民聚集区以外,又新增加了西山综合整治区域。
 这一区域北起尖草坪区崛  山,南至晋源区天龙山路,东起新晋祠路及和平路,西至西环高速及西山地区的120多平方公里的整治区域,今后这些区域将不得新建洗煤项目。
废水必须循环不外排
 洗煤行业污染对环境破坏最厉害的当属废水的排放,因此,《要求》中明确提出,废水治理必须实现洗水闭路循环不外排。
 根据要求,洗煤厂必须配套有洗水动态平衡、闭路循环的洗水处理系统,水重复利用率大于90%,煤泥全部在室内由机械回收。
 此外,必须设置事故煤泥水处理系统,其容量应为厂内最大一台设备容积的1.2至1.5倍。生产厂区(包括各类物料堆场)地面应采用具有防渗功能的工程措施进行场地硬化,并建有废水收集系统。
 同时,厂区应建有初期雨水收集系统,系统能力应满足收集全厂面积最大降水初期15分钟的雨水